营销:“非法互联网公关”是对信任关系的二次伤害
非法网络公关是领域的恶性肿瘤,非法网络公关行为降低和损害了公关领域的可信度&hellip。 … 国内公共关系行业10余家公司的负责人出席了光明日报、光明网在北京召开的非法网络宣传研讨会,对近年蔓延在网络上的网络水军和网络推手等非法网络宣传行为发表了集体声明 (新华网4月25日)
网络公关是网络时代的必然产物,但灌水企业、删改企业、投票企业等非法网络公关机构的出现表明网络公关没有按照公众期待的目标前进。 相反,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异化现象,如用不正当手段打击同行竞争对手,歪曲捏造事实敲诈,用炒作话题制造虚假的网络舆论获利,从事个人交易赚取不正当利益等。 因此,如何救助非法的网络公关成为时代的课题,成为关系到网络公关领域的公共说服力和公平性的大问题。
一个明显的评价是,如果解决不当,不仅会导致整个领域的跌落,还会导致与公众的信任关系的崩溃。 一般来说,非法网络公关的操作方法有时会歪曲真相,制造口碑,操纵舆论。 这正是社会良知的杀手,难怪发出非法网络宣传是领域的毒瘤之类的声音。 不要让整个社会反省。
在笔者的评价中,非法网络宣传活动的出现有特定的社会土壤。 在我国,许多负面消息没有反映在以前传播的媒体上,相对自由开放的网络为其提供了发表的渠道,除了增强公民意识外,还有更多读者指出时间的缺点,暴力公司、政府的一点不法行为 从常识上来说,这是好事,但这些消息是非法的网络公关操作,多么可以被摆平。 就是所谓的你闯祸了。 我要弄平。 只是你想填补的丑闻消音器现象。 隐瞒之后的事实是,公众知情权被阉割,违法的网络宣传活动大量派生。
此外,非法的网络公关不是修复信任关系,而是进行二次破坏。 我知道网络公关的本质是通过互联网手段形成信任,包括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人与公司之间的信任、人与企业品牌之间的信任。 但是,在随意混淆视听的环境中,我们正好看到了另一边:公众不知道该相信谁!
网络作为具有特殊性质的社会公器,是舆论的载体,平面媒体的投稿通过自身的弱势舆论监督增进了公众对媒体的介入和信任。 相反,公众通过媒体的舆论监督,促进了现代社会制度的完整性。 但是,非法的网络宣传活动被视为是为了获得公众信赖的法宝,为此感到高兴。 我们看到了利欲熏心的一面,看到了为丑和虎作伥的一面!
非法网络公关偏离了公关的重要意义。 任何公司在解决危机的过程中都必须反复公开和透明事实上的要求。 这是妥善处理危机的最基本的方法。 处于危机浪潮中的公司,如果不尊重事实,就会对人民失去信用。 如果媒体和公众知道公司在撒谎,新危机往往会产生一连串的连锁反应,使危机的负面作用进一步恶化,给公司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 违法的网络公关盛行不是信任关系的开始而是对人民失去信用的危机。
专家奥古斯丁指出,危机本身既包括失败的根源也包括成功的种子。 为了得到这个潜在的成功机会而发现和培养是危机公关的精髓。 这个成功的机会显然不能通过违法的网络宣传活动提供。 网络不是只重视商业好处的媒体,应该成为有尊严、有责任、影响大的社会公器。 笔者认为,网络公关只有确立这个理念才能走上自助之路。
非法网络公关的本质是信任关系的崩溃。 为什么要救治非法的网络公关是不可避免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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